發給一位信任的人(居士林前職員)的簡訊 XXIX: 居士林濫權者褻瀆萬德洪名的地步

[10:52, 20/09/2019] 淨韡: 在居士林任勞任怨步步為營幾十年, 構不成讓李木源濫權亂罵人、棄天爵的理由與擋箭牌。 反而讓你懷疑,牠窩在居士林學了幾十年的佛到底學了什麼!所以一直說,佛教機構跟商業機構完全不一樣,不能相提並論。《法句經》的「擊人得擊,行怨得怨,罵人得罵,施怒得怒」,木源在居士林居然有孽緣擊人、行怨、罵人、施怒,乃至不可收拾的地步,那肯定是建立在一位善者的無法想像冤屈上,導致善者狗急跳牆而罵回去,這也是 罵人得罵, 因果不爽的道理,局外人是沒資格指責此善者的。無諸己就不能复求諸人, 這位善者若無實德,在此時代怎麼可能冤到這樣呢? 這也是居士林董事會裡少數在位的善者必須檢討的事。不已經說佛教機構不能跟一般機構相提並論了嗎。

前世冤屈洗不清,至今無法得到重生為自己而老實討生活,那麼讓我到彌陀的居士林 居易以俟命,自在念佛用膳,本是天經地義,但我至今想要回居士林看一下下,都要有所顧忌,問題有可能在我本人身上嗎?

[11:32, 20/09/2019] 淨韡:

《聖經》既然也是正法,這一段其實也說出如何「君子居易以俟命」的道理。求神中之王的天國,最最基本的飲食起居,正信者其實根本都不必擔心, 自然必加給他們, 更何況是正信彌陀真信切願求生佛中之王西方極樂世界的正信者兼有實德者 , 有可能真的還需要為五斗米折腰[連做人的尊嚴都得失去]嗎?  可李木源居然落到用一份薪水精神控制怕事的員工,讓它們把穩定薪水看得比仁義道德還重要 (別忘了此領薪水的地方是居然還是 奉彌陀的佛教慈善機構, 不是一般的公司。《聖經》跟你說,不能又服事神,又服事金錢;[「德者本也,財者末也」],那麼在居士林內怎麼可能又奉佛又拜錢[做守財奴]的道理? 木源這裡不是有罪了嗎?有罪就要坦誠更正,怎能變本加厲 濫權讓小人得志 ,把林內員工通通換掉,還神不知鬼不覺的封鎖媒體可能對居士林這方面醜事的所有報導?把自己的路走得這麼絕,不墮地獄難道有可能生西方嗎?)

[11:48, 20/09/2019] 淨韡: 因為居士林的掌權敗類確實精神控制素清讓她認為我當初果斷離職而從此失去賺取收入的機會, “那就是我不識時務不珍惜機會,如果我能為五斗米折腰像財奴一樣呆下,省吃儉用至今至少能存到一筆錢,這也好過沒有”, 我只是要向你證明這種人生觀 是個完全不必要持有的卑鄙邪見罷了。木源美媚素清等就是如此卑鄙, 我本人確實有充分的資格輕視牠們罷了! (素清確實有這般想,我以前也無意套過她的話的,素清並非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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